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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被罚40万元

2017-06-14 10:5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6月14日讯 6月13日,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发布的绍银监罚决字〔2017〕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办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被绍兴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

资料显示,交通银行绍兴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黄红宇。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业务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贴现业务。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处以40万元罚款。

在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加强客户授信调查,严格审查票据申请人资格、贸易背景真实性及背书流转过程合理性。要加强票据业务保证金、贴现资金划付和使用、查验和查询查复、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印章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业内人士称,银行承兑汇票在流通过程中,存在签发、转让、贴现、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保管、承兑等几十个环节。在这些流程中,每一个流程都可能出现违规的现象。而银行之所以热衷票据业务,就是在于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保证金存款。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交通银行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违规案例,迄今至少有9次因违规被罚的记录。今年5月,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今年4月,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善,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被罚款20万元。

今年3月,交行江苏南通分行因发放虚构用途的贷款,被南通银监分局罚25万元。同样在3月,交行宁波分行因违反十二项规定被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没款共计142.72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员处罚款共计12万元。

今年2月,交通银行舟山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严重违规,被银监会舟山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45万元;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申购基金,被四川银监局罚款30万元;交通银行成都高新区支行对贴现资金监控不严导致资金被挪用,被四川银监局罚款25万元。

今年1月,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因违规代保管重要资料,被银监会湖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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