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13日讯 6月12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因使用未报批环评的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被罚6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市环保局于2017年3月15日对位于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的佑安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放射科正在使用的一台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属于应编制环评登记表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7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但至今未报批环评且未经验收。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佑安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市环保局于2017年6月2日告知佑安医院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佑安医院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佑安医院未申请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京环保监察听告字〔2017〕14号)和《送达回证》为证。
6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市环保局决定如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十日内改正,处六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