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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IPO过会:学术推广费3年超1亿 被问是否存商业贿赂

2017-06-07 16:58 中国网财经

来源标题:哈三联IPO过会:学术推广费3年超1亿 被问是否存商业贿赂

中国网财经6月7日讯 证监会昨日晚间披露的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85次发审委会议的审核情况显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IPO获通过。

公开资料显示,哈三联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6年开始涉足医疗器械领域。公司本次拟在深交所发行5276.67万股,计划募资12.95亿元,拟用于投资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IPO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

首先,哈三联需进一步说明在与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天行健医药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方)合作开发药品模式下,技术来自于合作方同时销售渠道是合作方或者合作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合作方式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影响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

其次,关于讯诚国际的设立与注销问题,哈三联需进一步说明:(1)讯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诚国际)设立及用于收购资金的来源;(2)讯诚国际注销解散的具体原因,解散过程中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处理情况;发行人在讯诚国际注销后未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申请的具体原因,以及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影响;(3)迅诚国际解散后至股权变更至秦剑飞、周莉期间,发行人依然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继续运营,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是否应当补缴相关税费。

第三,哈三联需就市场及学术推广费的具体支出状况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市场及学术推广费逐年增长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市场及学术推广费的具体分项构成,是否在学术推广活动中给予过相关医生、医务人员、医药代表或客户回扣、账外返利、礼品,是否存在承担上述人员或其亲属境内外旅游费用等变相商业贿赂行为;(3)市场及学术推广费支出的对手方情况,是否存在直接汇入供应商及无商业往来第三方账户的情形;(4)学术推广会议相关组织和支出情况,包括召开频次,召开内容,平均参与人次,费用报销情况等;会议是否实际召开,是否存在重大异常;(5)报告期内发行人市场推广活动中存在部分现金交易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现金商业贿赂行为;(6)结合订单获取方式、流程,补充说明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有效性。

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哈三联市场推广费分别为6257.15万元、7477.03万元、7685.84万元,其中用于学术活动和学术研讨会的金额分别为3151.33万元、3529.88万元、3903.86万元。

最后,哈三联需进一步说明推行两票制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推行两票制是否属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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