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5月25日讯 5月25日,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抚顺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规行为,被罚款40万元。
根据抚银监罚决字〔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李宁。“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栏显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主体经营方向偏差、主要监管指标出现不达标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抚顺银监分局对沈抚农商行处以四十万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李宁、车生平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处罚书显示,抚顺银监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