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内部结算机制的调整,以平衡收件业务和派件业务之间的利益,缓解基层网点经营以往快递员流失、快件积压、网点停运甚至关门的日趋艰难形势,从根本上提高快递业的服务质量,这无可厚非。但是,上调的标准居然出奇的一致,这就令人费解了。
5月中旬以来,关于圆通、中通、韵达等6家加盟制快递企业将从6月1日起提高网点派件费0.15元/件的消息不断传出。记者询问圆通、韵达相关人士,确认消息属实。(5月18日新华网)
一直以来,基层加盟网点很不容易,快递员拿的更是辛苦钱,通过内部结算机制的调整,以平衡收件业务和派件业务之间的利益,缓解基层网点经营以往快递员流失、快件积压、网点停运甚至关门的日趋艰难形势,从根本上提高快递业的服务质量,这无可厚非。但是,上调的标准居然出奇的一致,这就令人费解了。
首先,基层加盟网点经营日趋艰难,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其经营艰难的程度,应该是各不相同的。既然经营艰难的程度不同,理论上说,在缓解基层加盟网点经营艰难时,自然也会各自根据各自经营艰难的程度,作出各自的调整,而不是统一在0.15元/件。
其次,从企业管理惯例上说,想从根本上提高快递业的服务质量来保证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也会根据快递员诉求强弱程度,从而决定派件费上调的标准。同样,按照这个规律,也不可能出现6家统一在0.15元/件这样的现象。
显然,6家加盟制快递企业把网点派件费上调标准统一在0.15元/件,这本身就欠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更耐人寻味之处还在于,这种行为背后是不是经过事先的沟通协商?如果属实,是不是有限制竞争和横向垄断的嫌疑?也是亟待解释清楚。毕竟,商量着涨价是万万不行的,这是反垄断法的要义。之前,还有企业借上调派件费的契机来提高快递价格的例子,2016年12月,广东省发改委还对广东省惠东县5家快递公司协同涨价的行为处以65万元的罚款。
同时,如果快递公司的下游加盟商、上游发件商户和终端消费者,对集体上调派件费等行为存在质疑,是完全可以向国家发改委举报,也可以依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起诉,以维护快递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
至此,难道6家加盟制快递企业可以把网点派件费如此上调了之,或者非要等着消费者向国家发改委举报,或者依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起诉,才肯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交代吗? 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