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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未严格监督票据资金 再收20万元罚单

2017-05-16 14:39 千龙网

千龙网5月16日讯  5月16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发布的新银监罚决字〔2017〕1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因在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未对贸易背景真实性进行尽职调查、未严格监督票据资金,被新疆监管局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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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今年来,浦发银行多次收到罚单,处罚原因也是“五花八门”。4月10日,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违规转让非不良贷款,被中国银监会处以20万元的罚款。

3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因对贷款用途监控不力,导致个别个人全质押贷款流入股市;滚动签发个人全质押贷款及部分对公客户以贷转存吸存,虚增业务规模,连收两份罚单,累计处罚金额达60万元。

2月20日,因贷款资金回流转定期存款,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业务,浦发银行温州分行被罚45万。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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