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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太平洋财险及2名相关责任人遭罚

2017-05-11 16:5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5月11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发布的吉保监罚〔2017〕14号、15号、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四平中支”)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6万元。同时,相关人员马艳丽、孔庆林被警告并分别罚款3万元和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5年至2016年太平洋财险四平中支存在以下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1.虚构839笔兼业中介机构代理业务,套取费用614,590.00元;2.虚构2笔专业中介机构代理业务,套取费用9,085.00元。共涉及违法金额合计623,675.00元。

吉林监管局认为,太平洋财险四平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该公司副总经理马艳丽及营销团队直销岗员工孔庆林对此承担直接责任。

5月11日,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太平洋财险四平中支作出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马艳丽、孔庆林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3万元和2万元。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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