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北京东方尚剪美容美发有限公司违反被处罚

2017-05-09 14:0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5月9日讯 近日,北京卫生监督所发布的行政处罚显示,北京东方尚剪美容美发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北京卫生监督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的单位或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委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