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海市住建委于5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开盘商品住房应当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方式公开销售,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价外价。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炒卖房号,开发企业员工自购本企业开发的商品住房的应当予以申报,购房名单纳入区房管部门全程监管。《通知》同时明确,对涉嫌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上海将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继续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依法清理关闭一批违法企业,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中介监管机制,从市场准入、行业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完善和强化监管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企业、门店、人员的全覆盖,与社会、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自律机制。(央视、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