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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涉嫌违规被罚款20万元

2017-05-02 18:15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5月2日讯 5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四银监罚决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连续四个季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监管指标,被罚款20万元。

资料显示,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刘德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连续四个季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监管指标。

四平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王兆新作为直接负责的行长对上述违规问题管理不到位,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四平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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