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4月19日讯 近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旅顺口区支公司因2016年虚列费用16.48万元,被大连保监局罚款10万元。一名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根据大连保监局4月18日发布的连保监罚〔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寿财险旅顺口区支公司于2016年虚列费用16.48万元。
大连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大连保监局决定对国寿财险旅顺口区支公司罚款10万元。
大连保监局当日发布的连保监罚〔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国寿财险旅顺口区支公司负责人肖利民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肖利民被给予警告处罚,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