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二手车生意的孙先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卖出去的二手宝马车竟然是试验车,买家周先生一纸诉状将他给告了。孙先生无比震惊,因为他也是受害者。一辆宝马试验车流入市场,引发了连环诉讼。从卷宗材料看,陈某是这辆宝马试验车的原始登记车主,一路辗转,流入到连云港、北京。据承办法官介绍,通过与沈阳警方沟通,得知此次涉及试验车流入市场涉嫌某公司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车辆就有十几辆,这些车辆是不合格产品,扣押后不可能返还给车主。
我们不禁要问,宝马试验车是如何流入市场的呢?这些试验车是如何通过车辆合格检验的呢?全国有多少试验车流入市场呢?这至今仍是一个谜。
32万买的二手宝马竟是试验车
事情还得从2013年11月说起。孙先生经人介绍,得知家住连云港的吉先生有辆红色宝马320i车,准备以32.2万元的价格出售。孙先生看车后很满意,于同年11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了车款。之后,双方办理了车辆转移登记。
孙先生在北京经营了一家二手经纪公司。2013年11月22日,孙先生又以34.8万元的价格,将这辆宝马车卖给北京的周先生。这一进一出,孙先生赚了两万多块,可他万万没想到,也正是这辆车,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2015年4月15日,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周先生致函称:“我们特向您告知:您的车辆属于工厂报废车辆,并未由华晨宝马核发质量合格证,亦未由华晨宝马或其他任何授权对外销售;由于您的车辆可能被用于试验、检测、数据分析等方面,车辆本身极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同时,您的车辆可能还会涉及召回以及技术等事宜,继续使用车辆会存在安全隐患。”
试验车?安全隐患?这还了得!2015年7月,周先生一纸诉讼将孙先生给告了,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车款。
试验车如何流入市场 至今仍是谜
不要说周先生感到吃惊,做二手车生意的孙先生也很震惊。可是,这辆二手宝马车系试验车的实事,毋庸置疑。
2015年8月14日,涉案车辆因涉嫌某公司的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依法扣押。经鉴定:该车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未经国家备案登记,该车系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用于测试的车辆,完成测试后该车部分零部件性能已经下降或丧失,导致整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继续正常使用,不符合新车出厂技术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2016年3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孙先生、周先生的购车合同,孙先生返还周先生购车款34.35万元。
败诉后,孙先生立马将上家吉先生给告了。孙先生表示,得知该车辆系报废车辆后十分震惊,该车在交管局系统有正常登记,办理过户登记时并无任何问题,如今,法院判决确定该车系报废车辆,且车已被警方依法扣押,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对此,吉先生也感到很冤,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吉先生提出质疑:到目前为止,该车辆的《车辆登记证》 没有被依法注销或被撤销,宝马汽车生产厂家出具证明,该车辆为试验车,存在安全隐患,但如何进入市场并成功注册登记的呢?该车辆存在瑕疵,但不能表明该车辆为非法。为此,他要求追加“宝马汽车生产厂家”、销售该车辆的上家参加本案诉讼。
4月17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出于多方面考虑,法庭没有追加华晨宝马公司及上家参加诉讼。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32.2万元。
案件思考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谜团有待破解
判决生效后,吉先生并未主动履行义务,孙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诉讼仍在延续,吉先生将其上家马某告上法庭。接下来,马某可能会将其上家陈某告上法庭。
近年来,大量试验汽车通过二手车市场流入消费者或车贩子手中,给道路交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及连环诉讼现象时有发生。扬州大学法学院马荣春教授表示:“试验汽车属于特殊车辆,其使命是检测各种数据指标,完成测试后试验车部分零部件性能已经下降或丧失,导致整车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新车出厂的技术规范要求,属于不成熟、不合格产品,不应向市场流通。出售试验汽车违反产品质量法,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买受人可能面临车款两空的交易风险。试验汽车流入市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如果试验汽车获得了流入市场的有关证件,则表明试验汽车销售渠道存在灰色利益链; 如果试验汽车无证交易,则表明试验汽车市场处于失控状态,对社会危害更大。”
今年3月,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深入调查分析,撰写了《关于规范汽车市场管理 禁止试验汽车流入市场的司法建议》,并及时向国家工信部、公安部交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司法建议。据国家工信部反馈,目前该司法建议正在研究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