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7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49批次的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于2017年7月14日予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