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武汉中学生小俊被小轿车撞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随后,双方在协商赔偿款时产生较大分歧: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认为,小俊户口在农村,不同意按照城镇标准索赔。协商未果,小俊将肇事人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支持了小俊的主张。据该案法官梅东洲介绍,农村标准的伤残赔偿金还不到城镇标准伤残赔偿金的一半,考虑到小俊所读中学是寄宿制学校,所以常住地实际是街(镇)上,遂判定小俊胜诉。(武汉晚报)
【网友议论】
丁国钧:神奇的户籍制度!
Kevin大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是句空话?
吐蕃先生:法官的做法值得点赞!不过法律层面的歧视是不是该改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