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1日讯 4月11日,保监会河南监管局发布豫保监罚〔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电话销售中心以及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阳光人寿郑州电销中心电销业务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时任阳光人寿郑州电销中心负责人李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阳光人寿郑州电销中心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保监会河南监管局认为,阳光人寿郑州电销中心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相关规定,决定对阳光人寿郑州电销中心责令改正,并罚款18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相关规定,决定对时任阳光人寿郑州电销中心负责人李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阳光人寿因欺骗投保人被罚并非首次。2017年3月31日,浙江保监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话销售中心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4月7日,保监会通报2016年“亮剑行动”五大典型案例中,阳光人寿赫然在列,而且就是因为阳光人寿成都电销中心电话销售中存在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行为,被四川保监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