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1日讯,记者从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了解到,4月10日晚间,银监会罕见地一次性公布25项行政处罚,涉及17家金融机构,共计罚款4290万元。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罚单最多,共计十三张。
据银监会公布的信息,中国信达因为违规收购个人贷款以及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按规定通知债务人、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隐性担保被罚款共计150万元,同时,中国信达多个分公司因管理不尽职导致风险发生,其中,中国信达北京分公司被罚款80万元;中国信达吉林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中国信达陕西分公司被罚款30万元;中国信达青海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另外共计有8个分公司人员对所在分公司管理不尽职导致风险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或被警告的同时罚款5万元。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而此次受罚也不是中国信达首次受到监管的处罚,资料显示,2016年9月14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银监罚告字〔2016〕9号))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相关违规事实直接责任人郑昱林,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