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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合作单位与活动项目的公告

2017-03-27 09:4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27日讯 近日,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合作单位与活动项目的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征集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合作单位与活动项目的公告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系由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文物局主办,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9个委办局、16区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市性文化消费品牌活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活动秉承惠民惠企原则,以培养文化消费理念、引导文化消费意愿、激励文化消费行为为目标,自2013年以来,通过四届活动的举办,累计实现直接消费金额427亿元,吸引1.91亿人次消费者参与,品牌影响、平台效应持续扩大,创新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有效推动了北京文化市场的供需对接,全面提升了首都文化消费的整体水平。

为持续打造北京文化消费特色品牌,促进首都及津冀地区文化消费增长,拟定于2017年7-11月举办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文化惠民消费活动与项目,诚邀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文化经营资质的文化机构、行业协会、文化场馆、文博机构、文化园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凡在2017年7-11月间在京津冀地区组织开展文化经营、展示展销或其他与文化相关的主题活动的,均可参与申报。

二、征集内容

  (一)戏剧、歌剧、话剧、儿童剧、综艺、曲艺、杂技、魔术、音乐、舞蹈、电影等文化艺术观赏类活动;

  (二)讲座、讲堂、论坛、阅读、游艺、民俗表演、非遗传承等互动体验类活动;

  (三)戏剧节、音乐节、动漫节、设计节、美食节、购物节、博览会、交易会、拍卖会、创意市集等主题消费类和展览展会类活动;

  (四)数字阅读、数字音乐、数字电影、网络游戏、在线教育、文化娱乐用品线上销售等网络文化体验和交易类活动;

  (五)其他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消费类市场活动。

以上各类型的活动可单体申报,也可组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参加活动的主体与内容需坚持惠民惠企主旋律,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价值突出。对于紧扣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筹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数字创意产业提升等主题,充分体现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内容、新业态、新模式、新市场的活动和项目,予以优先准入。所申报活动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合法性。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各类审批手续齐备,各类预案完整。

  (二)导向性。符合主流价值取向,积极健康,能够促进和引领文化消费,繁荣文化产业,提高公众文明素养。

  (三)可行性。时间地点明确、组织架构完善、活动方案详细明确、经费预算合理、实施主体诚信可靠;需异地实施或多部门合作的已完成与相关单位洽商工作,确保能够按照呈报方案内容推进实施。

四、鼓励支持

经审核通过的活动、项目,将纳入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平台,享受以下支持:

  (一)宣传推介支持

1.享有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标识系统使用权;

2.可借助组委会办公室搭建的宣传矩阵(含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户外大屏、楼宇广告等),对活动进行立体式、多维度宣传推广;

3.纳入组委会办公室设计编制的宣传折页、消费指南、消费地图等印刷品,通过各类发放渠道进行广泛传播;

4.由组委会办公室免费配发统一的基础宣传物料。

  (二)事后资金支持

根据《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第三方监测机构评估确认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部分活动,可在本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结束后,就其在宣传推广、场地租赁等方面发生的实际支出,申报一定比例额度的事后支持。

  (三)推优评选支持

1.根据活动总体质效及过程监测评估情况被推选为“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优秀合作机构”的单位,在申请文创专项资金时将予优先支持,并向有关投资机构进行推荐;

2.参与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将作为“首都文化企业30强、30佳”等推选活动中企业社会效益履行情况的重要参考标准;

3.参与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企业和活动,将优先推荐参与“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评选活动。

  (四)资源平台支持

1.优先推荐参加京交会、京港洽谈会、京澳洽谈会、京台文创展、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展览展会;

2.与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各参与单位开展广泛交流,实现信息互换和资源共享;

3.符合相应要求的单位可推荐成为北京文惠卡、北京市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合作商户,通过资源集成平台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五)策划指导支持

通过审核列入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整体方案的活动和项目,可以得到组委会办公室的专业指导;未通过审核的活动和项目,将被纳入北京文化消费项目储备库,通过适当途径进行推介,并协助进行完善和深化。

上述服务均为公益性质,不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五、管理要求

所有参与单位需按照《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服从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管理,接受统一冠名,加挂统一标识,配合整体宣传。

六、申报程序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官方网站(www.bjwzb.gov.cn)下载相关资料模板及说明。

  (二)请申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18时前提交申报资料。纸质版资料提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1号楼1511办公室。电子申报资料发送邮箱:bjhmwhxfj2017@163.com。

  (三)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

  (二)本公告由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更多关于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最新信息,敬请关注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官方网站(www.bjwzb.gov.cn)。

联 系 人:北京市文资办产业促进处(市场开发处)

汪  卉  苗文玉

联系电话:62060511,62060541

电子邮箱:bjhmwhxfj2017@163.com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信息申报表.docx

2.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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