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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北京格林美物流被罚200元

2017-03-24 14:28 千龙网

千龙网3月24日讯 日前,北京格林美物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被罚款200元。

京交法(13)字 稽17032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格林美物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一案而受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该单位被处罚款200元。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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