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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设置标语宣传品 北京沃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罚500元

2017-03-24 13:42 千龙网

千龙网3月24日讯 3月24日,北京市延庆区城管执法局发布京延城管罚字[2016]0300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沃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标语宣传品的行为,罚款500元。

处罚书显示,北京沃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设置标语宣传品案而受罚。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延庆区城管执法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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