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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证监会专项执法将“紧盯”四类案件

2017-03-18 07:50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刘慧、王都鹏)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将在继续严厉打击传统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全面筛查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影响市场稳定、干扰改革发展的各类违法案件,重点关注事关市场风险防范、市场和舆论关注的热点、影响市场改革发展和其他重大欺诈四类案件。

第一类,事关市场风险防范的案件。包括借助结构化资管产品、利用多种融资渠道包括场外配资、使用大批账户,多点联动,严重影响市场稳定运行的恶意操纵行为,债券市场和私募基金资管业务中具有风险外溢性的违法违规行为,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转让证券的行为等。

第二类,市场和舆论关注的重点、热点案件。包括在重组、举牌过程中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刻意隐瞒一致行动人、利用杠杆资金违法交易的行为;公司股权转让及减持过程中编题材、讲故事,实施信息操纵的行为;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股市“黑嘴”以及中介机构丧失执业操守的行为。

第三类,影响市场改革发展的案件。包括在多层次市场建设、发行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改革、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创新以及市场对外开放过程中违规经营、规避监管、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四类,其他重大欺诈案件。包括公司在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等环节进行财务造假、违规披露的行为,多次从事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或持续炒作题材非法牟利等惯犯、累犯行为。

“过去一年,针对市场违法违规多发高发,市场危害加深加重的严峻态势,证监会稽查部门积极探索,实现了从个案查处向类案遏制、从单兵作战向协同执法的转变。”邓舸介绍,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集中调配力量,统筹协调指挥,及时释放执法信号、持续传导监管压力,取得了明显的执法效果,受到市场普遍认同。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作者:刘慧、王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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