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17日讯 3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信息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行为,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要负责人姓名为胡庆华,2012年、2013年,该分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对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