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9日讯 3月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辽保监罚〔2017〕6号、7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列业务、管理费等违规行为,被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于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经营期间,存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在专项自查工作期间,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开展自查并由上级分公司上报了自查报告。
辽宁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有关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辽宁保监局决定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时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侯东琪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辽宁保监局决定给予侯东琪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