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利润2716万元 中钢国际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2017-03-08 14:5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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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3月8日讯 3月7日,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发布吉证监决〔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收入确认存在跨期的违规行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经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况。2014年确认以前年度(2012年、2013年)结算收入40,768.14万元,对应成本38,051.98万元,合同毛利2,716.16万元,导致中钢设备2014年营业收入虚增40,768.14万元、利润总额虚增2,716.16万元。

吉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吉林证监局同时要求,该公司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并于2017年4月3日前提交整改方案。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