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3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的杭银处罚字〔2017〕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8日,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第九条的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未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48号)第一、二、三点的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处以25万元罚款。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