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28日讯 2月27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的吉保监罚〔2017〕7号、8号行政处罚书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延边中支”)因欺骗保险消费者,被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5年阳光人寿延边中支存在夸大产品收益等欺骗保险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该公司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韦延平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后,阳光人寿延边中支提出了陈述申辩,吉林保监局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认真复核,认为阳光人寿延边中支不符合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阳光人寿延边中支的上述欺骗保险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吉林保监局决定对阳光人寿延边中支罚款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吉林保监局决定对韦延平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