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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龙泉支行被罚25万元

2017-02-24 09:5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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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2月24日讯 2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银监局发布“川银监罚字(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因违规被罚25万元。

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监会四川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1月23日。

同时,四川银监局发布“川银监罚字(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副行长刘欣作为业务直接审批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四川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刘欣给予警告,并处六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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