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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管理费质价不符 中国建设银行眉山分行被罚5万元

2017-02-22 11:0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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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2月22日讯 2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监管分局发布“眉银监罚决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因违规被罚5万元。

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收取管理费质价不符。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罚款五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监管分局发布“眉银监罚决字〔201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相关当事人曾猛作为分管副行长,对建行眉山分行收取管理费质价不符负领导责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曾猛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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