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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0万元

2017-02-14 15:4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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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2月14日讯 2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宿迁监管分局发布“宿银监罚决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被宿迁监管分局处罚。

信息显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宿迁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四十二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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