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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适当放开?央媒讨论引热议

2017-02-13 20:13 燕赵晚报

来源标题:代孕适当放开?央媒讨论引热议

日前《人民日报》刊文讨论“代孕可否适当放开?”使代孕话题再次引发公众热议。在2月8日召开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我国明令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下一步还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代孕的态度各不相同。欧洲大多数国家禁止代孕。我国明令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日前表示,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辅助生殖技术。

央媒关注

探讨“代孕可否适当放开”

二孩实施一年,不少高龄夫妇却因生育能力下降而导致受孕困难,还有一些患病夫妻可能无法生育,代孕成为他们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日前,《人民日报》刊文——《生不出二孩真烦恼》,引发公众关注。有部分网友将之解读为代孕解禁的信号。

文章称,代孕要有“刹车”,要把代孕技术放在一个特定的笼子里关着,且笼子不能太松,“牛栏关猫”是不行的。文章称,针对不孕不育症,目前,一般性的药物治疗怀孕率为10%—15%,做试管婴儿的怀孕率为40%-50%,人工授精的怀孕率为15%-20%。

文章中,北医三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介绍,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能允许的就是志愿代孕,代孕母亲基本上属于无偿的行为。王丽娜呼吁,如今肿瘤发病率这么高,有的病人可能在30岁甚至更早就把子宫切了,这么年轻就永远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令人惋惜。她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业代孕。

国家卫计委科研所临床医学中心副主任耿琳琳说,随着年龄增长,生育率呈明显下降趋势,高龄不但能使生育能力降低,而且生育的畸形儿童明显增加。如果孕妇的实际年龄大于34岁,胎儿畸形率会达到8%-15%。她呼吁,加强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适当放开代孕。

有关“代孕是否应该被合法化或适度放开”的话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支持放开代孕的人们理由大致如下:

1. 二孩政策释放了很多家庭的生育需求;

2. 不孕不育的家庭近些年呈不断上升趋势,他们有着强烈的孕育下一代的渴求。

3.“代孕”是对不孕夫妇生育权的尊重。

反对放开代孕的人们理由大致如下:

1. 代孕生出的孩子和代孕母亲之间毕竟有血肉联系,这可能引发伦理道德问题。

2. 从法律上讲,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将引发争议,而且在代孕交易过程中,孩子算商品吗?

3. 部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代孕使部分女性成为“婴儿生产者”,这显然是对女性人格和尊严的侮辱。

官方回应

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行为

2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我国明令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下一步还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辅助生殖技术。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到,这段时间以来社会比较关注放开代孕的问题,从放开二胎以后,有一些夫妻想要生孩子,可能由于身体的原因比较困难,所以对于代孕的问题讨论比较多,卫计委在这方面有没有开展调研,有没有研究进一步放开代孕?

毛群安指出,我们关注到现在有一些关于代孕的意见和议论,以及一些专家关于这个问题发表的一些建议。根据国际上的一些情况看,代孕是涉及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对参与代孕的机构和人员将进行经济的处罚和刑罚。

毛群安说,我国原卫生部曾以部令的形式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近些年来,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结合群众的举报,新闻媒体的暗访、举报,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查处了一些涉嫌从事代孕违法违规活动的案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国内现状

不孕不育人数已超4000万

据此前《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特别规划署报告显示,世界范围内不孕不育率高达15%。据中国人口协会2013年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不孕不育人数已超4000万,占育龄人口的约12.5%。据了解,代孕是指将受精卵植入代孕妈妈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一直以来争议不断。2001年,原卫生部曾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专家声音

孩子出生后归属易引纠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代孕过程中,即便精子和卵子都属于委托夫妻,孩子由另一个女性身体生产,也可能让某些人产生亲子关系错乱的感觉。在怀胎和分娩过程中,代孕者可能对胎儿产生母子情结,在孩子出生后不愿放弃,造成归属权的争夺。

除法律方面的问题外,伦理问题也是一大阻碍。有网友提出“代孕女性只提供子宫代为生育,那么她是否算孩子的生母?”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认为,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夫妻双方处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况下,却已没有生殖能力了,代孕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

知名人口学者梁建章对此也有相同的看法。“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事物,代孕确实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也对社会管理带来挑战。”梁建章在专栏文章中表示,倘若对代孕行为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措施,短期看似乎暂时消除了争议,长远而言却可能埋下巨大的隐患。 据《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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