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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管理不尽职造成垫款 四川乐山商行犍为支行被罚20万

2017-02-09 10:5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9日讯 2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山监管分局发布“乐银监罚决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四川乐山商行犍为支行因违规,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山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信息显示,四川乐山商行犍为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授信管理不尽职造成垫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山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6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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