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为王
拍电影用不上“互联网思维”
2012年后,中国电影市场一片红火,与此同时,互联网公司成为中国经济的“新贵”。在各个行业布局,希望以互联网思维颠覆各个行业的互联网公司,自然也不会放过电影业。然而,互联网和电影始终是两个独立的行业,对于如何做好电影,大部分互联网人都不熟悉。电影产业专家蒋勇毫不客气地说,互联网公司拍电影,跟煤老板、矿老板投资电影“区别不大”,“都是外行”。“互联网公司除了在营销层面有平台、用户上的优势,在内容上完全没资源。”
当良莠不齐的各路土豪纷纷跻身内容产业之时,作为内容提供商的传统影视公司无疑具有强大的博弈优势:面对一堆刚刚入道的新手,只要能继续创作出优质的影视产品,便能尽显其“鹤立鸡群”的风范,完全不必顾及什么“互联网思维”。新影联影业前总经理周铁东认为,电影的目的就是给消费者看,可以说影视制作与互联网一点关系都没有。“观众要的是内容,至于这个内容用什么平台和渠道去传播,他们并不在乎。影视公司需要考虑的,是如何为观众提供赏心悦目的故事。从传播的角度而言,互联网仅仅是故事的一种传播方式而已。没有内容,整个互联网就只是一坨坨毫无生命力的服务器而已。”
互联网人才跨界电影业后的水土不服和缺乏经验,则直接导致了单个电影项目的失败。“一部片子卖还是不卖,还是跟该公司的‘打法’、理念、团队水平有关。”中青新影总经理瞿晓坦言,他实在不能理解阿里影业和腾讯影业选择《摆渡人》和《少年》作为首秀的做法,“《摆渡人》剧本改了一百多遍,这肯定就有问题。《少年》导演杨树鹏的前两部片子都是赔的,再投他就有点莫名其妙。”
走为上计
多数互联网影业应考虑撤出
当然,首次跨界电影就成功,也实在难为这些互联网公司。多数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公司拍电影,目前还处于尝试阶段,需要试错成本和试错项目。
当互联网已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时,互联网公司与传统电影公司相比,反而存在许多独特优势。凭借强大的资本优势,互联网公司拥有很多自己的IP资源,这是转化成电影的基础。“优质的用户和粉丝,让互联网影业公司一开始就在营销上占尽优势,门户网站、客户端、社交平台都可以成为他们发行推广电影的平台,而且效果往往非常好。像淘宝这种电商平台还能做衍生品开发,可能比卖电影票更赚钱。现在的导演、演员也更愿意跟年轻、时髦的互联网公司合作。”飞天影业董事长李飞表示。
在做优质内容上发力,增强筛选项目的能力,不光是对互联网影业公司的要求,也是传统电影业公司今后需要做的。“发掘真正好看的、市场化属性强的故事,做好剧本是核心。别一上来就追求情怀。”瞿晓说。至于那些只想玩票儿或者想在电影上捞一把就走的互联网公司,去年渐冷的电影市场已经表明,这一招儿行不通。蒋勇建议,那些规模较小的互联网影业公司可以考虑撤出,不要把太多精力花在电影上。“目前来看,也就BAT和乐视还比较专注,已经成为国内电影公司的生力军,其他互联网公司可能机会比较少了。”
2014年,博纳影业总裁于冬一句“电影公司都将为BAT打工”曾引发传统电影人的恐惧,但就目前趋势看,只要做好内容,传统电影公司仍将有一席之地。于冬最近提出了互联网势力的新趋势,他预言:“互联网公司经过两年多的冲刷,势头已经减弱。它们更想渗透到电影产业中去,而不是仅仅拿到所谓的大数据和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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