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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信达财险宁波分公司被罚17万元

2017-01-19 14:5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19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甬保监罚〔2016〕14 号、22 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财险宁波分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17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 2015 年1 月至2016 年6 月,信达财险宁波分公司通过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62.07 万元。

信达财险宁波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宁波保监局对信达财险宁波分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17万元。

2015年4 月至2016 年6 月栗茂文担任信达财险宁波分公司负责人,为该期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宁波保监局对栗茂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 万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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