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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营业场所未上报 北京联合经纪湖南分公司被罚

2017-01-11 14:3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11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湖南保监局发布的“湘保监罚〔2017〕3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合经纪”)湖南省分公司因违规被罚款0.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北京联合经纪湖南省分公司株洲市营业部2016年9月9日从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号*栋*号搬迁至株洲市芦淞区*大厦*室办公(2016年9月14日签订租赁合同)。截至2016年10月8日,该公司未就株洲市营业部变更营业场所事项向湖南保监局书面报告。

湖南保监局表示,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湖南保监局依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六十八条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日期是2017年1月4日。

同时,相关当事人刘继平作为北京联合经纪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湖南保监局依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刘继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日期是2017年1月4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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