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5日讯 1月4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吉保监罚〔2016〕2号、3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因欺骗保险消费者,被罚款15万元。
泰康人寿官网网页截图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6年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保险收益等欺骗保险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涉及保单38份。
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吉林保监局对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罚款15万元。
时任该公司电话销售中心经理李丹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吉林保监局对李丹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