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月起外省区市符合条件“盐企”可进入北京市场销售

2016-12-27 13:5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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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27日讯(记者 宗晓丽)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精神,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显示,北京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取消对食盐批发企业经营区域限制,外省区市符合条件“盐企”可进入北京市场销售。

满足什么条件的外省区市“盐企”课进入北京市场销售?

北京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千龙网记者,“北京市盐业体制改革不是取消食盐专营制度,而是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改革前,北京市食盐由中盐北京市盐业公司专营。改革后,取消对食盐批发企业经营区域限制,外省区市已取得省级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在北京市盐业主管机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盐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可进入北京市开展食盐经营活动。北京市区级食盐批发企业在北京市盐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食盐经营活动。但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放开食盐批发经营区域限制,对市场供应有什么影响?

据介绍,改革后,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数量,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

允许食盐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等改革措施,就是为了释放市场活力,实现盐业资源的有效配置。随着符合条件的外省区市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进入北京市场,食盐品种会更加丰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外省区市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如何备案?

外省区市已取得省级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进入北京市开展食盐经营活动和北京市各区食盐批发企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跨区经营须在北京市盐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企业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后的信息告知北京市盐务管理办公室。

企业备案信息包括:a.企业名称;b.企业注册地址;c.企业生产经营地址;d.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联系方式;e.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f.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食盐批发许可证编号;h.企业所销售的食盐品种及其所销售食盐品种依据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作者: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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