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负责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 其妻为何三次翻供

2016-12-27 10:29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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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国企负责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 其妻为何三次翻供

2015年10月,我们在侦办某国企负责人方某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时,发现其下属单位职工侯某为求职务晋升,通过方某的妻子黄某行贿了20万元。黄某收钱后向方某吹“枕边风”,使侯某如愿得到了提拔。不久,黄某全盘翻供,称之前都是乱说的,现在认识到这是幼稚的想法,所以决定说“真话”,但随即又翻供,反复无常。在审查决定逮捕前夕,黄某第三次翻供,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有鉴于此,我们再次突审促使她第四次作有罪供述时,专门启用了全景式笔录。

全景式笔录是我们在办案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种通过全景、立体式展示办案人员运用各种法律政策攻心手法,以及对办案对象真实反应的全过程,用以补强言词证据的工作方法。它有别于一般的笔录制作方式,其展示的不仅仅是当事人合作、服从、认罪的一面,更重点记录其狡辩、回避甚至对抗的一面。通过固定其由顽抗到配合的转变过程及原因,强化言词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促使在审判环节的参与各方对案件事实达成准确的内心确信,有效阻断当事人翻供的可能性。

审查逮捕前夕,我们再次对黄某进行突审,完整记录了黄某在办案人员的劝导下,从否认、辩解、哭泣和长时间犹豫,到下决心供认不讳的全过程,并反映出她历次翻供和承认的想法、动机。黄某交代:自己第一次供述是想弃车保帅,抛一点东西希望能让侦查机关“满意而归”。交代后她想起方某案发前曾对她反复嘱咐,觉得对不起丈夫,于是很快翻供。第二次交代是因为黄某自己也因涉嫌共同受贿被立案侦查,希望有个好的认罪态度。但随后她发现调查范围有扩大之势,认为都是自己太“老实”吃了亏,为此第二次翻供。第三次交代是因为考虑到自己涉案数额较大,如态度再反复恐不能成立自首。不久,她又顾虑到那个时段整个单位获得提拔的职工很多,如果她承认他们夫妇向一名职工“卖官”就收了这么多钱,那办案人员可能由此产生不利他们的联想,其他职工的晋升会不会问题更大?于是第三次翻供。

黄某从小家庭观念很强,看到牢友的遭遇,害怕自己的经济问题牵扯到家人,让家人遭难,因而自愿主动把问题讲清楚。最后黄某抱头痛哭,自责没有尽到责任,没有维护好这个家。

我们把上述细节全部在笔录中固定好,辅以同步录音录像补强,全景式无死角地展现了整个讯问过程,四次曲折起伏的讯问笔录组合在一起,完成了一次全景式的证据展示。这些全新形式的笔录,展示的情景真实自然,逻辑丝丝入扣,有效压缩了黄某的翻供空间,具备了较高的公信力。此后,就这笔受贿事实,黄某再未提出异议。

2016年8月,黄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没收财产20万元。黄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未再提起上诉。

(谢唯 蔡卫平;谢唯系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作者:谢唯 蔡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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