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2日讯 今日,吉林银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决定书文号为吉银监罚决字〔2016〕3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因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买入返售业务,被罚款50万元。
吉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银监罚决字〔20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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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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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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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王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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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买入返售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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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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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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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吉林银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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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6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