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业务违规被罚款

2016-12-22 11:1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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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22日讯 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发布天银罚字[2016]第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罚款共计21.8万元。

行政处罚书截图

天银罚字[2016]第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该单位1名责任人员处以罚款1万元。

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进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联网核查不一致未采取其他辅助核实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九条规定,对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8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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