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20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内江市中心支行发布“内人银罚字〔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因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罚款8万元。
信息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经查,2015年1日1日至2016年7月31日,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第十三条履行报告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处以8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