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微信传播视听节目应有许可证

2016-12-20 08:15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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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微博微信传播视听节目应有许可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此外,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电影、电视剧,相关影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不得转发网民上传的自制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央视新闻客户端)

【网友议论】

我的失眠阅读:什么时候管一管电台卖药节目?

啸无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踏花一树白:什么是自制时政节目?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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