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长沙一营业部被暂停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6个月

2016-12-19 14:0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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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12月19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湖南证监局发现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部业务合同文本与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用未实行双人负责制,部分重要合同无领用登记记录;二是营业部针对部分代销金融产品未组织培训,营销人员对公司金融产品的信息了解不全;三是营业部前员工李蒙涉嫌合同诈骗犯罪,部分员工和经纪人私自推介或销售非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内部岗位制衡失效;四是营业部对李蒙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一事未及时向湖南证监局报告。

湖南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以及《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责令限期改正,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二是暂停该营业部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6个月,期限自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6月13日止。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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