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跑滴滴”撞伤人 谁担责?

2016-12-17 16:13 金陵晚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私家车“跑滴滴”撞伤人 谁担责?

私家车主通过网约平台接单拉客,这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在网约车火了之后,不少私家车主加入到了网约车的队伍中,有人甚至专门买车来拉活。这不,市民李彬(化名)抱着玩票的心态,也在滴滴上进行了注册,偶尔拉一拉客。只是,李彬万万没想到,在拉客中,他撞人了,由此引发一场官司。面对伤者提出的25万余元赔偿,保险公司拒绝埋单,理由是:发生事故时,李彬正在接单,正在跑“滴滴”拉活。李彬将家用车变成了营运车,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15日,江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扣除交强险部分,剩余的15万余元私家车主李彬全赔。对于私家车主而言,这无疑是一记警钟,在选择做网约车时,也得考虑相应的风险。针对这种新类型案件,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应设立网约车新险种。

意外

私家车做网约车 接单中撞伤人

争议

私家车“接活”保险公司拒赔

关于事故引发的赔偿问题,原本李彬并不担心,毕竟他给车投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就算赔,还有保险公司埋单。

可是,庭审中,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理由是:李彬发生事故时,正在“跑滴滴”拉活。而根据《保险法》第52条规定,李彬用私家车作为网约车接单,私家车变成营运车,车辆风险大大增加,李彬理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按照营运车辆投保。如今,李彬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前提下,花较少的钱却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较高风险,显失公平。

对此,李彬提出,自己跑网约车并不是营运活动,在他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介绍该免责条款,属于未尽相关告知义务。

吴梅的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成为该案庭审中最大的争议焦点。

判决

扣除交强险 剩余私家车主自担

庭审中,李彬强调自己的行为并非营运。然则,李彬接单的行为是否算营运活动,这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免责。

对此,法院认为,营运与家庭自用的区别在于:第一,营运以收取费用为目的,家庭自用一般不收取费用。第二,营运的服务对象是不特定的人,与车主没有特定的关系; 家庭自用的服务对象一般为家人、朋友等与车主有特定关系的人。

本案中,李彬通过打车软件接下网约车订单,有收费意图,且所载乘客与其没有特定关系,符合营运特征。且事故发生的地点,与李彬下班路线不完全吻合,应当是为将乘客送至目的地; 如李彬未载客,事故就不会发生,故本次交通事故与李彬的载客行为有因果关系。

且李彬的营运行为使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但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履行通知义务,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不负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认定吴梅因车祸产生的27万余元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2万元,李彬赔偿15万余元。

延伸阅读

首例“网约车案”审判 滴滴判赔

昨日的宣判,李彬本人没有到庭,其代理律师表示,上诉与否,要征得李彬本人同意。对于李彬在一审判决中将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律师称,接下来会就赔偿问题与滴滴公司协商,不排除“追诉”的可能,毕竟滴滴公司也从中获利了,他们有理由要求滴滴公司分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私家车主与网约车平台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一旦发生事故,网约车平台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北京的一起网约车事故中,当地海淀区法院针对平台责任是这样认定的:私家车主系在接受滴滴出行平台指派,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滴滴出行平台作为接受车主劳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因此一审判决,除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之外,肇事的私家车主与滴滴公司对超出部分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热点追问

私家车主可否向网约车平台追偿?

“金陵大状”特约律师、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徐超律师认为,此类案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乘客向网约车平台叫车,司机接单后,乘客与平台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

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私人车辆签约,形成委托关系或者劳务关系。

司机在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相当于受平台公司委派,平台公司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驾驶员可向平台公司追诉。如果驾驶员在事故中有过错的,平台公司也可以向驾驶员追偿。

司法建议

江宁法院:

设立网约车新险种

随着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进行载客收费的现象增多,如在此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往往以投保人改变车辆用途增加车辆风险为由拒绝赔偿,而投保人又以对相关免赔条款不知情为由抗辩,引发矛盾纠纷。

对此,江宁区法院已向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

1、设立专门针对网约车的新型险种,满足社会新需求。

2、加强对网约车免赔条款的提示、说明,引导客户投保针对网约车的保险。

3、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应当由投保人签字确认,以减少保险公司的败诉风险。

此外,法官也提醒广大车主,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准备从事网约车载人活动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出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陈菲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