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12天的聂树斌案昨天进入国家赔偿阶段。
12月14日下午,聂树斌父母聂学生、张焕枝通过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1391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并申请赔偿聂树斌父母至去世时止的生活费。
河北省高院已经立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将在2个月内做出决定。
家属:
在法律框架内提出申请
聂树斌案起于1994年8月。河北石家庄一名康姓女工彼时在玉米地遭强奸后身亡,当年20岁的聂树斌进入警方侦查视野,此后一二审均被以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2005年,媒体报道称该案出现“一案两凶”,聂树斌家属随后提出申诉。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当日宣判结束后,审判长、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对张焕枝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两年之内可以向河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
据张焕枝介绍,12月11日,聂树斌父母以及姐姐正式委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辜光伟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殿学律师为其代理申请国家赔偿。张焕枝跟两位律师提出要求,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提出国家赔偿。
12月12日,聂树斌家属委托律师代理申请国家赔偿,并于12月14日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规定:
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代理律师认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给聂树斌扣上了强奸妇女罪、故意杀人罪的帽子,也给聂树斌的家属造成极大的影响,他们受尽冷言恶语、冷嘲热讽,所受伤害难以用言语来形容。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受害人无罪,使得冤案昭雪,但整整晚了22年,家属为聂树斌洗清冤屈踏上漫漫申诉路,四处奔走呼告,丧失了平静的工作、生活,遭遇的是无休止的、绝望的精神折磨。”王殿学认为,这些精神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和弥补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协商。
律师说法
各项费用这样算的
14日,代理律师王殿学介绍,聂树斌家人提出国家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3919156.80元,
明细为7项,包括:
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
请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336.80元;
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00元;
请求赔偿受害人聂树斌被抚养人张焕枝、聂学生生活费至死亡时止,为被抚养人张焕枝办理养老保险;
请求赔偿请求人因受害人聂树斌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亲属康家的2000元钱及其利息;
请求赔偿请求人因申诉产生的费用及损失600000元;
请求原河北办案机关向请求人发送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据中国青年报、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