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民警为开设赌场人员通风报信并收受贿赂共计16万元。日前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分别判处被告魏某、王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10万元。
被告人魏某、王某原系北京某派出所民警。魏某交代,2014年4月起他担任派出所某警区治安民警,分管处置110警情。2014年初,他认识了曹某某,曹某某称想开个棋牌室或麻将馆,让其帮忙介绍社区民警。2014年6月,魏某把社区民警王某介绍给了曹某某。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4月,魏某明知在辖区某号楼有赌场而不予查处,并向曹某(另案处理)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2014年4月至10月22日,魏某、王某明知曹某(另案处理)、曹某某等在辖区某号楼地下室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而不予查处,并为之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其间,魏某多次收受曹某某给予二人的贿赂款共计15万元。其中,魏某分得6万元,王某分得9万元。魏某单独收受礼金1万元、中南海香烟10条。在审理过程中,魏某、王某已将受贿款16万元交至法院。
近日平谷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魏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罚金10万元。被告人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