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买到假货怎么办? 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来维权?

2016-11-30 14:51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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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朋友圈买到假货、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来维权?11月29日,安徽省消保委答复消费者咨询时建议依据《合同法》维权。

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在法律上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它可能基于朋友关系、信任关系、情谊关系等产生,一般是发生在个人之间的偶发交易,这种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如果遇到假货、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

比如购买到不符合质量的产品,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来要求出售人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微信朋友圈交易该如何避免上当或受损”的询问,安徽省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答复,浏览微信朋友圈购物时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有效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微信转账等支付凭据,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家身份要相符;四是一定要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做到以上四点,卖家一般不敢只收钱不发货或者出售假货。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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