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百年开证明 “奇葩证明”是自设门槛的办事难

2016-11-28 19:51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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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的徐义清家住城区刘家大堰。去年春天,他开始办理父母留下的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此间,却意外遭遇“奇葩证明”卡壳。根据《继承法》,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他必须证明“父母的父母”爷爷奶奶已经死亡,但因年代久远,过往登记的纸质资料信息存在“断代”甚至消亡情况,他找不到“父母的父母”死亡的证据,难以举证。

“奇葩证明”这个名词自诞生以来,全国就曝出了各式各样的证明花样,办事群众们一听要证明就头疼,一说要手续就腿打颤。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口号响亮,服务态度是好了,但是笑脸相迎说难办,让办事群众们吃“闭门羹”,成了无证明,不办事的怪象。

为治理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一年来,已有超过20个省份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和繁琐手续。与过去相比,全国多地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开证明的数量已明显下降。

不过,在一些地方,“奇葩证明”还是常常爆出,屡见不鲜。为何奇葩证明频频出现,难以根治?首要问题在于公共服务制度太僵化缺乏一定的灵活性。遇到新情况或特殊问题,缺乏相应的应急办法,工作人员只能凭“证”办事儿,以此来确保自己工作不担责少出错。

但是制度的缺失也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奇葩证明”背后暴露出来的是某些官员的懒政思维和形式主义。公共服务的服务对象始终是人民大众,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本应为更好服务群众而设置的证明程序,现在却成了一道无形的屏障。只能说明在公共服务中缺少为民意识,暴露出在行政工作中的懒政思维,只看“证”不看实质的形式主义。

开证明、办手续,看似微小,实则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重大。如何让证明不再“奇葩”、使手续不再繁琐,需要从制度设计到思想作风全面发力,打破公共服务与群众之间的藩篱。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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