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时户口跟了奶奶,父母离异后,5岁男童佳佳(化名)随母亲生活。因没有户口导致上学办手续等受阻,佳佳将奶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自己的户口页。昨天下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法院认为,户口页拆分会导致整个户口本失效,需要户口可与派出所联系,因此驳回原告的诉求。
昨天下午2点,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年龄尚小的佳佳并没有出庭,他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佳佳61岁的奶奶出庭应诉。
原告诉称,原告母亲与被告儿子三年前离婚,现原告已经上了幼儿园,需要户口办理各种手续,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户口页。
佳佳的奶奶表示,“我是户口本的户主,返还户口页是我儿子的事,跟我没有关系。”佳佳奶奶还称,关于孩子没有户口不能办理上学手续一事,她这边的学区更好,可以在这边入学。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户籍制度的相关规定,居民户口本是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户口本的使用人并不能自行将户口本内的户口页进行拆分使用,拆分下来的户口页不具有相关证明效力,且拆分行为进而会导致整个户口本失效。
针对原告诉称使用户口不便的情形,可联系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解决。最终,法院当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