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将可接行车记录仪信息

2016-11-25 08:16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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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将可接行车记录仪信息

记者11月24日从公安部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力争到2017年底前建成公安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

治安户政等都将网上可办理

《意见》要求以公民身份号码为信任根,构建“互联网+”治安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治安、户政等公安行政管理业务在互联网上办理,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行政许可在线办理。

推进公安边防网上办事平台建设,实现网上异地查询办证、案件查询、线索举报。

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建立网页、手机、短信、语音电话、微信、汽车终端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系统化、全覆盖的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体系。推进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快处快赔,快速化解损害赔偿纠纷。实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驾驶人可自行选择在任何省份代理银行营业网点或者通过网上支付、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缴纳罚款。实行机动车驾驶人网上满分和审验教育,扩大业务服务覆盖面。开通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传送的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交通违法视频信息。

将建网约机制灵活办事地点

《意见》要求精简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进一步优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建立网上预约机制,让群众自主选择办事时间,灵活选择办事地点,解决办事排队长、等候时间长问题。

建立网上申报预审机制,推进办事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及时向办事群众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建立网上办理反馈机制,对涉及多警种多部门的办理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意见》要求实行网上综合服务,整合公安办事服务窗口形成“网上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实行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推进服务窗口与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对农村和老少边穷等地区,要依托警务室推行网上办事,实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在基层全覆盖。

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设定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的空白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环节和证明材料等。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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