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国资委联合市环保局召开国有企业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淘汰工作动员会。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钱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市属国企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淘汰工作。会议由市国资委主任助理张辉主持。
今年10月中旬以来,全市已经发布两次空气质量黄色预警和一次橙色预警,机动车尾气排放仍是本市主要污染来源之一。钱凯指出,市属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治理首都空气污染,提高首都城市空气质量紧迫性以及淘汰国Ⅰ国Ⅱ轻型汽油车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首都城市空气污染治理工作中。
按照市政府《国Ⅰ国Ⅱ轻型汽油车限行措施实施方案》要求,自2017年2月15日起,本市及外埠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工作日禁止在本市五环路以内域道路行驶。按照市领导要求国有企业在这次执行限行措施中要继续率先的指示精神,方案中要求所有在京国有企业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在年底前,完成全部淘汰工作目标。
“目前全市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52.7万辆,其中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有国Ⅰ国Ⅱ4万多辆,占全市近10%。”钱凯说,在这次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限行措施工作中,各级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把淘汰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钱凯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工作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要主动与市环保局、市交管局以及市财政局建立联系机制,倒排工期;各单位要实行目标任务化,任务责任化,责任时间化,把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递,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是要精心组织,要摸清底数,对本单位国Ⅰ国Ⅱ车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实地倒查车辆具体单位,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车况,担负什么工作都必须一一对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京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在京双管企业、市属企业、区属企业,原则上都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国Ⅰ国Ⅱ车辆淘汰工作。对于仍然承担城市运行保障用车且配备有《道路运输证》证书的、需要淘汰的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辆,各单位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确认,如果确定仍在淘汰范围的,考虑到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质,时间可适当放宽,但最迟应在2017年2月15前完成。
三是要确保稳定,各单位要正面宣传淘汰高排放机动车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主动引导基层企业做好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工作;要针对这次淘汰国Ⅰ国Ⅱ车辆,各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各单位要做好相关服务。目前北汽集团已提前安排,确保为市场提供充足车辆。祥龙博瑞公司和金泰汽车销售公司也提前制定了销售优惠方案,并开设绿色通道,尽可能的缩短更新时间。
本市国有企业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主管副区长及区国资委负责人,中央在京双管企业主管领导,共18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