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牵手果蔬饮品公司超标排放废水 被罚4.5万余元

2016-11-23 10:4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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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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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3日讯 11月22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2016〕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废水,被处罚款45800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6〕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8月25日,北京市环保局对位于顺义区牛汇街的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53.2毫克/升,超过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超标0.77倍。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检测报告、排污收费(拟计)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等证据为凭。

北京市环保局认为,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市环保局于2016年10月21日告知该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该单位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未要求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京环保监察听告字〔2016〕135号)和《送达回证》为证。

11月1日,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四万五千八百元罚款。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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